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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Errors of No Trigger of ThinkPad E550 NM-A221 [copy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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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图片

我爱朗读
小学低年级时的一天,妈妈送我去上学,与妈妈告别后,正要往学校大门方向走去,忽然身后传来一句 哑巴 的喊叫声,在被叫了好几声后,我停下脚步转身确认那个同学叫的是我。当时听到她这么叫我,心里别提多难受了。我妈妈还未离开,也听到那声声 哑巴 的叫喊,紧接着把那个同学训斥了一顿。后来我们进入五年级,班级里的大部分同学都是好几年的同班同学,同学们对我有很深的了解了,他们都为曾经嘲笑侮辱我的行为给我道歉,包括那次公然喊我 哑巴 的那个女同学。我也知道大家年龄小,也不是多么恶意的中伤我,很快原谅了他们。
可是被人嘲笑的滋味确实是不好受的,即使我不恨那些取笑我的人,被嘲笑的感受是忘不掉的。
我不是哑巴,而只是吐字不清。在入小学之前,我会把 女 说成 母 ,把 猪 说成 追 ,把 鱼 说成 云 ,凡此种种,很多很多。由于这个原因,我比同龄人入学晚,因为爸妈不放心我,担心我被欺负。也由于说话不流畅,我被认为智商低下,曾经还被带去进行各种检查,以此确认我是否是个弱智儿。如果我是弱智儿,就给我办个弱智儿童证件,准许我父母生二胎,如果我不是,爸妈再要一个孩子就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我虽然说话不顺,内心却什么都明白,虽然知道这样可以帮助爸妈多要小孩儿,可让我装作低智商的孩童,我心里极不舒服。结果在检查过程中,我很快露馅了,按照规定,父母只能要一个孩子,我妹妹的出生就是超生了。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眼看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不能再拖了。仍然咬字不清,但我喜爱学习喜爱阅读,我知道自身的特点,就很少说话,没想到却被当成了哑巴。在学校里,我被很多男同学欺负,后来升入高年级,年龄也大些懂点事了,曾经欺负我的几个男同学也与我和解了,可我还未完全忘记被欺负的经历。我那时太老实又不大会说反抗的话,只好白白的被人欺负。
教我的几任班主任和代课老师对我都是不错的,因为我文静乖巧,学习成绩优异,老师们处处呵护照顾我。五年级时,我被发现说话时声带是不振动的,我妈妈和班主任就想出各种方法指导训练我说话。班主任鼓励我多说话,在课堂上也有意让我多发言。妈妈会把一个个汉字写在本子上,标注拼音,让我大声念出来,而且汉字由易到难,这不仅训练我的声音,还能让我认识更多汉字。在练习的过程中,要时刻摸着喉咙,感受声带是否振动。按照这个方法坚持练习了两三年,我的声带振动了,可惜声音还是那么不完美,我想这应该是天生的吧,我得接受这个改变不了的事实。
在老师和妈妈的教导下,我慢慢的喜欢上了朗读。 朗读 一词的释义是清晰响亮的把念出来,重在于念出声。我本来就喜欢阅读,为了使说话更顺畅些,我有意识的训练口才,大声的把看到的东西读出来。
其实大声朗读和在别人面前讲话一样,心里是胆怯的,记得每次在课堂上起身发言或念诵课文,我得克服被别人嘲笑的恐惧,紧张得心里突突直跳,直到发言完毕坐下来才吐出一口气得以放松。
进入青春期,看到很多女孩子都有男孩儿追求,而我一个都没有,这使我把没有被人喜欢的原因归咎于我不完美的声音上。的确,因为这声音,我从小到现在都一直被嘲笑着,甚至我前夫当初娶我只是看中我们的家庭条件,而没真正的喜欢我,打心眼里是瞧不起我的,更别说爱我了。因此我始终是自卑胆怯的,我有深深喜欢的人(S先生),也有过勇敢的表白,可在向心仪的人表白的同时内心是颤抖的,我完全是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坦白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情。
内心的自卑感不是那么容易去除的,好在我还存有一点点勇敢。不管别人是否会一直嘲笑我,我都会勇敢的讲话。我很羡慕那些口才非常完美的人,也想拥有他们一样好的口才,也梦想着有一天能在千万人面前进行演讲。后来想想,成为演说家的梦想还是有些空洞的,不过我倒是喜欢上了口才练习。我会抽出时间朗读唐诗宋词和一些著名演讲词,还专门买了一本《绕口令小词典》,刚开始读仍然觉得拗口难读,但对我的帮助不小。只要想朗读,一切文章和文字都可以当成朗读素材,也不要在意旁边是否有人听,不要在意别人的目光。
我大声朗读并不是为了要成为演说家或者成功人士,而是觉得朗读能给我带来自信,这是千真万确的感受。我爱朗读,一定要把这件小事持之以恒的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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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首著名的台湾校园歌曲叫《乡间小路》,开篇就唱到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那种淳朴的怀乡意识和牧歌似的的田园风光以及清新的乐曲风格,陶醉了两岸三地多少华夏同胞。这里也借用歌曲的意境,展示一些近四十年后我们的乡间,画风是否与曲风相合,景色是否与意境相似。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乡间就是一幅画,田园就是一首诗,景色就是一支歌。黄的菜花,绿的草木庄稼,似高明的画家用最和谐的色调涂抹出的最明快的景象,这画卷充满了生机和希望,包含了和安详,是一种新时代的国画风格,热烈、张扬、祥和、温暖、诗意,春意盎然的田园风光。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路遥想,一路张望,那最美的景色在何方?在眼前,在远方,在身后,在脚下 其实不用寻找,就在眼中,就在心上,因为如今的乡村,早已不是旧时模样,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人在画中,画在心上,行走的节拍始终就是歌中的旋律在回响。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们早已被迷惑或是被迷茫,已经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梦想,眼前的美景早已颠覆了旧日的印象,童年的田野,儿时的村庄,已经模糊难以回想,眼前的原野,脚下的土壤在年轮中加快了进化,在勤劳中演变成了无法想象的桃花源或乌托邦。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心头有无声的歌谣在唱响,黄了田野,绿了村庄,春时的生机,秋日的希望,一切都在田野里生长,无论是菜花黄,还是茶叶青,也无论是苍山翠,还是村舍亮,只要走在这乡间的小路上,我们就在陶醉中迷失了方向。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眼睛仿佛就会很受伤,近视、色弱、色盲诸多毛病都会一起患上,因为那丰富多彩的乡间,绿是最美的绿,青是最正的青,蓝是最纯的蓝,清是最明的清,黄是最亮的黄,目不暇接的美留给了惊奇和陶醉,忘了用最美的语言来赞扬。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仿佛就走进了童话世界,看不尽的田园春色,望不尽的乡村风光,我期盼我能在这画卷中,做一个自然地道具,近距离地感受它的富足和辉煌,铭记它的变迁和成长,但愿这不是一个奢望。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已忘了都市与乡村的差别和界限,蓝天下的苍茫大地已是旧模换新样,那些勤劳的人们,孜孜不倦地用智慧和汗水涂抹着自己的蓝图和理想,苍天厚土浸润了他们的执着,绿水青山承载了他们伟大的梦想。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想起了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同样著名的歌《在希望的田野上》,如今,这已成现实而不是那时的希望,在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勤劳仍在继续,奋斗还在张扬,这乡村美丽的画卷经过坚持不懈的涂抹,未来会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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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你的人,最温暖
能量相同的人,会喜欢你,肯定你,珍惜你;能量低于你的人,会嫉妒你,攻击你,否定你;能量高于你的人,会理解你,包容你,成就你。
时间久了,我们只会愿意与那些能够让你精神愉悦的人在一起,因为思想上的魅力,和内涵的引力,远大于外表的肤浅和物质的虚华。
里,能够同行的人,比风景更重要;因为,很多时候,同行的人,本身就是风景。
张爱玲曾经说过: 一个真正的人,是那种在走弯路时,也不忘享受风景的人。 愿我们都是那个真正快乐的人,拥有最美的风景,最好的灵魂伴侣。与并行的一定是风景,虽然绚丽不同,但那依旧镶嵌着自己的身影,继续前行。
在这尘世间,皮囊的相爱从来就无法与灵魂的相爱相提并论。前者很容易,后者很难遇。无趣的灵魂渐行渐远,有趣的灵魂越走越近。人生所有的遇见,皆有意义,所有的相知,皆为温情,好的人生,静心从容。
每天用最美的姿态,遇见更好的自己。不需要刻意的去遇见谁和拥有谁,更不需要勉强的去留住谁,顺其自然,把最好的自己留给最温柔的人。
永远都不要跟别人解释你自己,懂你的人不言而喻,不懂你的人百口莫辩,做人无需人人理解,只求问心无愧历尽沧桑,方知平淡最真;看尽繁华,才知简单最美;人生无常,阅尽霜华,心安便是归处。
让自己在努力中变优秀,再大方的去拥有,所谓生活,就是有所为,有所爱,有所期待。
缘是两颗本不相知的心慢慢靠近,跨越时空的距离,只为一份心灵的感叹。相识是天意,相守是心意,无关违心的承诺而刻意坚持。时间是最好的检阅,留下的才是陪你一生风雨最重要的人。感恩遇见,感恩陪伴,无需誓言。
其实我们的生命缺的从来就不是一个伴侣,而是一个融洽的灵魂。所谓融洽的灵魂,不过是认知与条件相同的人。不仅有温度有温暖有温存,更有温情有温润有温柔。即懂你的言外之意,也心疼你的欲言又止。所以,懂你的人才最温暖。
懂,是通往心里的桥梁,引起共鸣。因为懂得,所以包容;因为懂得,所以心同。
懂得,让心与心没有距离,让生命彼此疼惜。懂得,是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通,最深刻的感动,亦是最贴合的灵魂相伴,最值得驻足的至美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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