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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退票费的法治考量
7月3日,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国家发改委建议完善铁路退票费的回函,国家发改委建议,所退客票如能再次发售,不再收旅客退票费。同时,发改委在回函中称,责令铁道部停止收取退票费有一些法律障碍。今年5月,董正伟曾建议国家发改委责令铁道部取消退票费。(《新京报》7月7日)
一直以来,我以为国家发改委是个权力很大的部门,这从严令方便面生产销售企业不得集体涨价,批准石油、电力提价,限制电煤价格,批复邮政公司上涨邮资等行政行为就可看得出来。但这次国家发改委建议完善铁路退票费的回函,却显得 窝囊 了一些,只是 建议 ,还声称 有一些法律障碍 ,完全缺少了过去那种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仔细琢磨,敢情,对中小企业,发改委可以声色俱厉,对垄断国企却也有些缩头缩尾!
火车退票费的收取以及收取标准肯定存在不合理之处,这也是民众、舆论多年来 炮轰 的原因。发改委建议完善铁路退票费的回函,也充分说明这一问题。只是,发改委宥于 法律障碍 ,无法 责令 停收,法律障碍其实也是心理障碍。
这就得从法治的角度对火车票退票费进行考量了。
国家发改委称,从合同法角度看,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合同解除后,退票费主要是对因旅客退票造成铁路运输企业运输能力损失的赔偿,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火车票既然是旅客和铁路之间的契约,那么,这就是一种 格式合同 。
火车票作为一种 格式合同 ,当然不可能在售票时同每个旅客进行协商,但票价以及退票手续费等牵涉旅客利益的方面,应该是在听证之后确定,而不是铁路单方面规定。从这点看,火车票这种 格式合同 ,是有违公平原则的。此外,火车票上并未标注免除或者限制旅客责任的说明,而是 3日内到有效 的误导,(事实上只限当日当次车)。这又说明,这种 格式条款 是很不完备,很不利于旅客,却很有利于铁路企业的。
过去,没有价格听证制度,铁路这样做大家无话可说,现在,依然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让旅客承担责任明显是不合理的。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
至于发改委提出的退票费是依据铁道部的《铁路运价规则》制定一说,毫不奇怪也不值一驳。铁路基于自身利益的部门规章,制定时就预设了对旅客的不公平。现在,发改委以《合同法》说事,并认为是 法律障碍 ,那么,《立法法》规定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显然,《合同法》是上位法,铁路规章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 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应 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
综上所述,如果发改委真的是依法行政,就应该对照《合同法》、《价格法》,指出铁路存在的程序缺陷,责令铁道部对退票手续费进行价格听证,待听证后确定是否收取或收取标准。现在的 建议 ,除了对垄断巨头示弱外,民众看不出一点解决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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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维特
编辑荐:在茫茫人海中漫无目的地走着,初心已失,面目为世俗地风霜所打磨,对镜自照,或许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回忆最初的样子,最初的时光,也只能轻轻地道一声:你好,维特!
前几天买了十本书,总不能放在家里当摆设,必得要认认真真地读了,才对得起他们。这不,捡了最薄的那本《少年维特之烦恼》开始读起。这本书我总觉着似乎读过,又不太确定。不管有没有读过,且从头翻起。真的是太薄了,一两天就看完了。我这还是没有整天看,如果搁以前,这书半天时间也就看完了。说起来,甚是怀念以前读书的时光,埋头读书就行,啥事也不用管。现在可不行,读书虽是消遣,也是一种奢侈,必得要有闲情逸致方能奢侈得下去。
当初的我们,亦是少年。少年不识愁滋味,果真如此啊。今日随便兴一个话头,都能感慨一番。或许就是因为不再年轻,便啰嗦的不得了。想着那时年少,果然是好的。看看维特,少年人的,少年人的理想,都是那么的热烈。欣欣然如春日的原野,万物蓬勃,生机盎然。
那样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偏偏爱情和理想双双失意,陷入最大的困境,无法自拔而选择自我毁灭。生命诚可贵,真真到了生无可恋的时候便决然如此。其实,谁没有爱情失意的时候,谁没有理想不能实现的时候。中,哪一处不是陷阱,哪一处又不是困境?若人人都选择一死以摆脱现状,这个社会又要如何维系呢?
每个人心中都有对美好爱情的渴望。期盼着,在最美的年华,遇见最好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间却没有那么的完满,刚刚赶上也已经晚了。有一句话叫 还君明珠双泪垂,何不相逢未嫁时 ,遗憾悄然滋长,放下执着方是唯一的出路。维特倾心于绿蒂,绿蒂亦倾心于维特,奈绿蒂已经有了未婚夫,这段感情只能无疾而终。感情上失意的维特也曾想过用事业来弥补,当他身处于人群当中,他发现自己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的理想,他的抱负,就这样被森严的等级制度所摧毁。虚伪的人群,没有给予他温暖,反而令他陷入了更深的绝望。如果他能放下理想,融入那个社会,不至于此。然而,他是维特,是那个蔑视制度的维特,他又怎能勉强自己去逢迎那些人?
理想的破灭,对于维特来说无疑又是一个严重的打击。他去找绿蒂,希望能在她那里寻得一丝希望。此时的绿蒂已经嫁给了阿尔贝特,并刻意疏远维特。生活中仅有的两扇门都关上了,维特也陷入了彻底的绝望。维特的烦恼随着一声枪响而结束,这世间再也没有了那个少年。
是怎样的绝望才让他选择了死亡?是怎样的偏激才让他觉得生无可恋?人生的挫折很多,谁都有可能痛失挚爱,谁都有可能一辈子抱负不展,这些统统都不是我们选择结束生命的理由。曾读过余华的《活着》,徐福贵经历了那么多不幸,最终顽强地活着。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轻弃生命呢?
人生不如意事十居八九,理想得伸未必便能赢得爱情,爱情得偿未必便能抱负得展。如果人生是一条路,有一半平坦便有一半坎坷。如果人生是一出戏,前半场是悲,后半场便是喜。抑或前半场喜,后半场悲。甚或悲喜交集,直到曲终人散。时好时坏的人生,无法给一个定论,只能且行且看。
我们都是维特,为爱情为理想都曾心灰意冷,可我们又不全是维特,面对失败,更多的是挺住,在下一秒,坚强地复活。到最后,回头看来时的风景,发现那样的挫折也很好,那样的惨痛也会被时间酿成最美的回忆。
青葱少年已不在,青春犹有余韵。在心里,仍住着一个维特,为爱情执迷,为理想狂热。或许会悲伤,或许会流泪,却从不曾丧失心中的信念,希望的根牢牢扎在心灵的土壤之中,不惧狂风暴雨。
想想曾经的少年路,发现那样的时光也很好。面对今日的屈服,其实我更希望我们是曾经的维特,只为理想,只为爱情。在茫茫人海中漫无目的地走着,初心已失,面目为世俗地风霜所打磨,对镜自照,或许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回忆最初的样子,最初的时光,也只能轻轻地道一声:你好,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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