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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Set Up iPhone without Sim Card [copy link]

841#

假如,树海读书阁,这世界只是一个梦
  假如,孔子读书阁,这世界只是一个梦
  哭和笑
  为何会一样打动人心
  因我们是天生的戏子吗
  假如,金霏读书阁,这世界只是一个梦
  爱和恨
  为何会一样吞噬自我
  因我们忘了是在表演吗
  
  假如,宁静读书阁,这世界只是一个梦
  生和死
  应该一样的美好与无畏
  人心就不会有善恶之比
  假如,这世界只是一个梦
  醒和醉
  应该一样的偏爱与痴迷
  眼睛就不会有黑白之分
  
  有谁又能时刻清醒
  记得生与死只是一个过程
  有谁又能超脱自我
  洞察得与失只是一瞬尘缘
  假如这世界就是一个梦
  不畏将来
  不念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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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一首】春天,在田野中行走
  
   2010年12月1日 雾
  
   【乡下留守儿童】29
842#

亲笔——致命的,那叫爱!
在你的空间听了一首歌,叫《Kiss ther rain 》,听了之后,感触良多,
我的心里,到底想的是谁,我的悲伤,是我的自作自受,我又何必怪人家呢?
这就是,每个爱情都是一场艰辛的旅程,可我也经历了许多,为什么最后的结果还是样?
但是也感谢这些经历,让我似乎成熟了许多,不再依赖你,毕竟我们不是同路人,
忘掉所有过去,这些字眼好刺眼,但是,这都是让人心里滴血的真理,
为了忘了你,我所做的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拼命地做任何事情,就是不想你,可是,你的一举一动还是会牵动我的眼眸,我笑我自己傻,傻得可怜,
对你的,无时无刻伴随着我,你的影子,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赶也赶不走,让我的心也无时无刻不在痛,
我究竟是怎么了?我不禁扪心自问,这还是我么?还是以前那个无忧无虑的遇到什么都不会气馁,都不会不开心的我么?
答案却是,从遇见你的那一天,我就不是我了,我的心弦,会跟着你而摆动,你的,你的,你的忧愁,你的笑容,你的一切的一切
也许这就是青春的味道吧,可是为什么,它是那么的酸?算得让我的心,都快凉了,
呵呵~也曾想过,微笑的面对,或许会更好,可是为什么我的笑是那么的虚假,在你面前的我,装出一副没有忧愁的样子,可是你知道吗?我的心,狠疼,没有你,我真的笑不出来,真的笑不出来
其实我就是一个玻璃娃娃,随时随地都会破裂,死去,消失在这个尘世,
诶~忘了你还真难啊,
可是我不后悔,因为曾经爱过,
呵呵
还是笑得那么牵强,
让一切都结束吧,
不要再想了,笨蛋!
不可以再想了,
要忘了
这次是真的要忘了
忘了
那y1抹柔情,
我叫官诺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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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风雨中牵手,平淡中相守
九块九
或许都是感性的人,我和友有太多的相似,喜欢听雪,喜欢淋雨,喜欢在月高风轻的的夜晚,漫步在河边,如诗如画的景色,总能让人心旷神怡。夏天,在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下午,约了友去淋雨,比起路两旁的风景,更多的时候,我们俩在赞叹天上的云朵。一层层墨黑色的乌云翻滚着叠重而来,好似一匹前俯后仰的骏马,拉着连绵起伏的山峦,后面跟着奇形异状的怪兽急速由南向北的飞来。层层叠叠的乌云不多时就把天空覆盖了。因为是要出去淋雨,我和友对于如潮水般涌来的乌云,一点也没有戒备之心,我们一边指指点点的赞叹着乌云的千变万化,一边缓慢的向郊区走着。仰望着拉着山峦的骏马压过最近的山头,压过山脚处的几排楼房,压过我们的头顶。猛然间,一股浓烈的潮湿味道扑面而来,零零星星的几个雨点敲打在脸上,我和友急忙伸出手去接起了雨滴。正在我和友开心的享受着 七八个云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的惬意时,瓢泼的大雨已让我们措手不及,铺天盖地的倾盆大雨瞬间把我们的浑身上下尽数湿透,头发,衣服都紧紧的贴在身上,每走两三步,我们不得不用手摸一把脸上的雨水,才不至于无法呼吸。此刻响起了紧锣密鼓的雷声,硕大的雨滴 哗,哗 的拉起了千万重雨帘,紧密的挡住了视线。大约在雨中走了十几分钟,迎面的风夹起倾泄的雨,横冲直撞的阻挡住我们前行的脚步,我们不得不背过身去,才得以喘息。我和友紧紧地握着手,另一只手为彼此 一次又一次的抹去脸上的雨滴,或者是捋捋额前的头发。倾盆而下的雨此刻毫不怜惜站在郊外半山腰的我们,肆逆的敲打着我们的全身。一道道金色的蛇,每隔几分钟就极速的蜿蜒爬行在乌云的边沿,发出刺眼的光芒,昏暗的天空,在金蛇瞬间的明亮过后,又迅速暗下来。此时的雷声,更加响亮,由刚才的连绵不绝变得干净利落,一个个震耳欲聋的雷电霹雳此起彼伏的弹奏着摄人心魂的交响曲。风声,雨声,雷声,竟然配合的无可挑剔,犹如猛烈的交响乐般声声入耳。虽然我们背过身面向来时的方向,可是我和友却没有向回走的意思,就在这狂风暴雨中,两个瘦弱的女子,紧紧地手牵着手,静静的站立半山腰上。山坡上浓密的杂草和野花随着风吹过的方向,倾斜着,匍匐着,顺着地势急速流淌的水里漂浮着一层红的,黄的,紫的,白的的花瓣和绿的叶片,几棵长势旺盛的树木,在风中狂舞着,随着一阵阵风的呼啸声,整个树冠严重倾斜的扭动着。或许是倾盆的大雨顺着发根把脑海湿透,此时的脑海一片空白,素日的多愁善感好像随着雨水一起流走了,看着暴风雨中的花草树木,脑海中竟然没有往日的怜悯之情,第一次感觉满地的落红不那么,落花随流水也是一程缘分。漫山遍野的花红草绿,只有那么几朵愿意跟随流水去流浪,不问归处何方,在雨滴吻过额头的刹那,落入流水的怀抱,随着流水去寻找梦的天堂。我们就这样在雨中手牵着手看着落花流水,感受着雷鸣闪电,默默地站了半个小时,友说: 人家都是风雨同舟或是风雨共撑一把伞,我们倒好,只有手牵手,这也有点太寒酸了。 我说: 同舟也罢,共伞也罢,不见得比我们更纯真多少。我们的赤裸裸的风雨中,能够不离不弃,两手相牵,已足够证明我们的友谊是铜墙铁壁般的牢固。 说完这句话,我们两个默契的同时笑了起来,友说: 这场雨,淋得痛快,这是第一次淋这么大的雨,过瘾。不过,你身子弱,我怕时间长了,你承受不了,走,我们找地方避雨去。 好在,我们虽在半山上,不远处,有一处居民小区,只要斜穿过马路,走几十米就是小区的物业传达室。这时候,从高处山坡上倾泻而下的流水,聚集在马路上,已经形成了一股洪水,顺着马路激流而下,褐色的洪水里,夹杂着几片落红和残绿,已没过我们的脚面。因为水流的速度又快又急,走在水里,有些站不稳,抬起的脚,会跟随急速的洪水,迈向水流的下方,在水流最急的地方,我和友竟然随着水流的方向走了七八米远,才控制得住脚下的方向。【二】平淡中相守好不容易走到小区的传达室跟前,本想借的半尺屋檐,避过这无休无止的暴雨,谁想,我和友刚刚紧贴着屋檐站下,传达室的门开了,一个慈眉善目的大爷对我们招手 进来,快进来,从窗户我看到有人走过来了,我说怎么突然看不见了,原来你们躲到屋檐下了,这么大的雨,赶快进来。 我和友一身的雨水,怎么好随便打扰呢?我们就推辞了一下,大爷急了: 你们俩在不进来,我出去把你们拽进来,这么大的雨,在外面危险。 看到大爷如此热心,我和友只好乖乖的进了屋。没想到屋里还有一位大妈,大妈见到我们就说: 看你们的衣服湿的,贴在身上多难受,让你大爷给你们找些我的衣服换上。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大妈,一会雨停了,我们就走了。 我和友连忙的摇手。我想,那一刻,我和友在大爷大妈的眼里,是狼狈的。因为几句话的功夫,衣服上的水,已经顺着衣角淌到了地上,看着一滩水,大爷连忙拿来地板擦擦了起来,然后,又给我们拿来一个干净的盆子,让我们拧一拧衣服上的水。我和友,把身上衣服能攥起来的地方,都使劲拧了拧水,包括我们扎着的马尾。真难想象,两个人的衣服竟然可以拧出那么多水,看到盆里的水,大妈说: 看看这俩孩子,这老天爷把雨都淋你们身上了。 抬头看大妈时,大妈正用关切的眼神打量着我和友,一脸善意的微笑,暖暖的映在了我和友的心里。这时候,大妈干咳了几声,大爷连忙去端来一杯水递到大妈的手里。然后又蹲下身子,给大妈按摩小腿,我和友这才发现,虽是夏天,大妈的腿上依然盖着一层薄薄的棉布,原来是大妈的腿不好,不能自由行走。大爷一边给大妈按摩,一边说着和大妈的,两个人一生坎坎坷坷,从不能温饱五六十年代,一路不离不弃,甘苦相依。大妈曾经瞒着大爷自己一天不吃饭,为的就是好让干体力活累的大爷吃一顿饱饭。大爷曾经连续三天三夜不合眼,为的就是多挣点公分(五六时年代,干了活都记工分,年底按着公分分钱分粮),过年的时候给大妈添一件新衣裳。大爷说,大妈这腿,就是年轻的时候,冬天舍不得给自己添棉衣烙下的毛病。大妈说,自从腿不能动以后,幸亏大爷无微不至的关怀,每隔几个小时,大爷就给大妈按摩半个小时,几年如一日,从未间断过。大妈说,有一年秋天,大爷感冒了,发烧40度,还不舍得休息一天,去山上挑红薯,一担红薯要一百多斤,大爷硬是咬着牙,沿着崎岖不平的小路从山顶挑下十几担红薯,大妈怕大爷的病会加重,用家里仅有的一点白面烙了一个饼,等大爷会来好让大爷吃,没想到,大爷回来后,说什么也不吃,非让大妈吃,两个人就为了谁吃那个饼竟然吵架了,到最后,只好一人一半。还有一次,大爷的脚扭伤了,家里家外的活,都落到大妈的身上,大爷看着心疼,有一天半夜,竟然趁着大妈睡熟了,住着拐杖,去二里外的水井,挑了半担水回来,平日一个小时的来回路,大爷竟用了五个小时。回来后,被大妈骂了一顿,还嘻嘻的笑着说,不就是半担水吗?你用得着生这么大气吗?说到这儿,大妈放下手中的水杯,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了大爷正在给她按摩腿的手,带着笑意的眼中,闪烁着的露珠。或许,这辈子,他们都没有对对方说过 我爱你 ,却在平平淡淡的中,把爱表现的淋漓尽致。其实,爱,就是这么简单,一份心疼,一份陪伴就够了。大爷和大妈,一边讲述着过去的事情,一边用充满感激和爱意的眼光打量着对方。十几平的小屋,飘满了幸福的味道。我想。幸福是会传染的,此刻,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被大爷大妈的幸福渲染着,忍不住走过去,轻轻的用手给大妈按摩起了另一条腿。一边和大爷闲话家常,一边享受着大爷和大妈的幸福,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窗外的风声,雨声,和雷声都小了。是该起身告别的时候了, 我和友带着风雨中传达室里一屋的幸福,依依不舍的和大爷大妈挥手告别。走出小区的传达室,浑身湿漉漉的我们,竟然被潮湿的风吹的打了个冷颤。好在,天上的乌云已经飘过了远处的山峦,震耳欲聋的雷声也已经渐行渐远,黄昏的天空透着一丝微亮。我和友一路踏着流水,一路着雨后初晴的天空和公路两旁挂满露珠的花花草草,虽然没有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的美,那种 雨后百花香,夕露坠其中 的美,亦是醉了心扉。一路上,我和友都在品味大爷和大妈的。两个人,从青春走到暮年,一路磕磕绊绊,一路相互搀扶,一路不离不弃,当彼此的韶华不在,那份疼爱依然在,岁月带走的是青春年华,加深的永如初见的。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时时刻刻为对方送上一份关怀,一份怜爱,不管一路上有多少风风雨雨,在平凡的烟火里,我待你永远眉目如初。文:飘落红尘笑如烟 :148356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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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musicfordeckchairs.com/blog/2017/09/03/day-to-day/#comment-20228
  
   http://xn--7rsr93b3jkky0a.dubyuhdubyuhdubyuh.8086sale.com/viewthread.php?tid=351294&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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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的我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成长到今天六年级的我。一两岁时,奶奶教我走路、说话;三岁时,爷爷教我认识新鲜的事物、动植物等;四岁开始认字;五岁爸爸教我读唐诗宋词 六岁,我终于跨进校门,成为一名真正的小学生。
我记得报名那天,校园里真是热闹非凡,那么多的小朋友要变成我的同学,要和他们一起学习、玩耍。自从进入一年级,我每天都快乐、无忧无虑的,还当上了班长,这是多么自豪的事!每天和我一起玩耍的伙伴要听我的 指挥 ,有点当老师的感觉,真痛快!
但因某种原因,我要转到老家上学了。我和我一年级的伙伴又是拥抱又是擦泪的,最终要和他们说再见了。
就这样,我极不情愿地在老家上学了。不过我很快就高兴起来,又结识了很多朋友,还和一年级一样快乐!一转眼到了三年级,学习任务加重了,课文偏难了,周末也要上英语课,整天忙忙碌碌的,但我感觉我懂事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好玩了,做事情也慎重了。慢慢地,我升入了高年级,学习内容多了,压力大了,我就一心在学习上。爷爷奶奶看到我这么努力学习,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做,我的衣食住行被他们安排得井井有条。我认为这样很好,有他们在我就可以专心学习了。但他们这样溺爱我,让我身上养成一个懒惰的坏习惯。
我的姑姑见两个老人这么溺爱我,也不让我干一点家务,就趁他们不在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宁宁,你已经长大了,在家里你就是个小大人了,应该学会干些活了,爷爷奶奶岁数大了,不能什么事都让他们做。想当年,我、你爸小时候像你这么大都能下地拾柴、做饭、拾烟头卖钱了。我瞧瞧你现在和我们差多少?假如他们不在身边,你怎么办?多想想吧! 听完,我震惊了,惭愧了好久。是啊,他们毕竟年龄大了,腰疼腿疼的,我还这么懒,自己不能独立,以后怎么办?我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都在反省着自己。
从此,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学着做些家务了,分担了爷爷奶奶的负担。现在,我不仅学习名列前茅,还会扫地、洗碗、洗衣,也会炒几个菜了。爷爷奶奶都说我长大了,姑姑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长大了,真正感受到成长中的。
在这12年成长过程中,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无比地疼爱我,也教育了我。他们的爱使我变得更加独立,更加坚强。我非常感谢我的家人,长大后,我一定不忘小时候的成长过程,一定要好好地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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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城市太大,心眼太小,容纳接受的人太少
昨天晚上九点多,突然和朋友一时兴起驾车去苏州的小外滩看夜景。好像三年的苏州,都没有一次好好的看过苏州的夜晚。听人说夜晚驾车在高架上,夜景很美。
霓虹灯一个接着一个的伫立在高速旁,每一盏路灯都静默的停靠着。以80码的车速行驶在黑夜里,车里时不时的放出张杰的《逆战》,时不时的飘出张敬轩《断点》,抱着又好奇又有些小激动的不停地在高速上张望,3公里多的高架微黄的灯光连成了一条细线,像一条细细的略带着小点缀的项链...车窗外时不时的有车快速的从一边擦窗而过,好像赌气一般要与这行驶着的许许多多的车辆来个竞赛。
朋友说这条高架曾经工作的时候不知道来回过多少次...记得大二的一个月,和一群朋友晚上经常将近十点的时候坐车行驶在高架上,只不过那个时候心心念念的都只是眼前的比赛。
有一次活动准备到了尾声,自己负责的那个部门明显落后于别人,坐在车里走过和现在一样的风景,一样的路,两边都是极速而驶的车辆,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觉得这个城市哪里有一个小城市来的学生的落脚点,终究不过是短暂的停留点而已。
昨天有的却只是夜晚驾车出行无端的刺激感,在车里想起了以前朋友和我说的一件事,他说有一个学长创业还不错,买了一辆宝马。有一次他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说说配一张图片。内容是 成功与不成功的区别就是,一个在菜市场里买菜,一个在宝马里听音乐 ,下面配一张仰角45度的照片,照片名贵的宝马和拥挤肮脏的菜市场形成鲜明的对比。
坐在朋友的副驾驶上突然有这样的感受:大城市的花红柳绿,光影阑珊是属于富人的精彩,这些在那些为了生计,为了生活的普通人眼里只是路人一样的存在,不过是虚幻的过眼云烟;在沮丧,失意的落魄之人看来不过是对自己无情的嘲笑,灯光越绚丽,夜景再美,越显得人无助落寞。
城市太大,心眼太小,容纳接受的人太少...
路两边不时的有一些不要命的车以猝不及防的速度飙车而过,朋友低声诅咒,他突然指给我看前面的一辆车-劳斯莱斯的卡晏,他说 那辆车多漂亮,特别是像海豹一样的大灯,这个车估计得150多万,碰一下都碰不起 ,我抬头看,这辆乳白色漆身的车像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平稳的驾驶在马路上,周围没有一辆车在附近环绕,它安然的按照自己的节奏不急不躁的前行,好像这个夜晚,这条马路都不动神色的被它收入囊中...
朋友有些戏谑的说 开车有这样的说法,烂车碰上好车,跪了,你看,前面那辆车,我就是把他撞翻只要人没事,都赔得起,刚刚那辆劳斯莱斯可得罪不了 我嬉笑的说 那它真是一个名贵的马路杀手 。
好久没有这样痛痛快快地开玩笑,似乎有些笑不起来的错觉。自从实习之后,感觉两个月像一年那么长,连日子都变得有一种很沧桑的味道,一起工作的小姑娘,来了又走,来了又走。
朋友Y说,现在我呀,说什么都是扯淡,养活自己才是第一位.
晚上和比我大15岁的同事L吃饭,她和我分享了她的经历,她说 我真觉得自己现在能够混到这样很不容易,有时候自己都佩服自己 ...
同事L中专毕业,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是卖保险,之后开了三年的大卡车,三年的面包车。后来觉得一个女生也没有必要这么拼就在政府机关找了一份文职工作,后来老板觉得她各方面还不错,就让她做做采购,一直到现在来到这家公司。
我有些冒昧的问她 你刚毕业的时候,特别想做的是什么
做导游,因为我是旅游专业的,后来毕业之后发现做导游需要有人脉的,也就放弃了
我说 越工作越觉得迷茫,这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有种分分钟想要辞职的感觉,是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
她语重心长的说 不要想这么多,先把自己养活才是最重要的,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女孩子,一定要有一份工作;伸手向别人要钱的日子是很难受的;即使以后想要当家庭主妇,也一定要等到有一定积蓄之后
...
有一次午休的时候,和一个同事去玩虚拟的赛车游戏,控制着方向盘,走在虚拟的车道上,一会儿时空万里,一会儿阴云密布,我们两个菜鸟,跌跌撞撞,路边的指示牌,电线杆,护栏被撞的歪七扭八...
我对他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水平很差却一直喜欢玩这个游戏吗?
他开玩笑的说 有暴力倾向的小孩
你会发现,在你体验完虚拟赛车的刺激感时,你会突然感受到生活中多大的苦恼都不值得一提
其实游戏有时候更加的懂人,刺激虐心的游戏丝毫不输给那些虐心的现实烦恼,甚至你会觉得游戏尚且这样,生活又何必太过斤斤计较。
曾经有朋友这样问我 那些曾经轰轰烈烈了不起的人物为什么晚年生活都喜欢平平淡淡的?
才女张爱玲在晚年一直活着孤寂的生活,甚至染上了 害虱症 ,总是以为自己的身上有虱子;好似预言了她所说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她褪去了喧闹功名的尘世,以绝对地与世隔绝的状态清清静静的生活,直到死亡。
可能在我这个年纪无法体会到那种繁华过后归于平淡的经历;但是我却觉得有些事情是可以类比的。当你吃多,吃腻了山珍海味之后,胃子就会反抗,这个时候突然的给你一碗家常的青菜面,你会觉得还是一碗普普通通的家常菜比较好吃;当你吃惯了食堂里的口味之后,就会想念外面饭菜的味道;当我们的味蕾对一种食物越熟悉,相反的,越是会饥渴不同的食材。
所以,我想大抵一个人漂泊越久,勾心斗角亦或越大起大落,晚年的平淡对于他而言越发的珍贵。
一个人越当下失落,现处迷茫,越反映出对自己现状的不满或者急躁,我们似乎适应并习惯于想象自己成功的一刹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面对 万一 这样的意外。
城市很繁华,大部分人不甘自己在这城市只是平平凡凡的存在,总想要这个城市为自己预留一席之地,多一些自己的痕迹;可是越着急越迷失;越迷失越空虚。
城市很大,心眼太小,我们更需要一步步踏踏实实的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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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错过花开的季节
那年大学毕业后她被分到了这所乡下中学,校园不大不小,树很粗很高,校舍矮小破旧,这是意料中的事。孑然一身放下行李时,她发誓:一定要尽早离开这个 兔子不拉屎 的穷地方!
她是这年分配来的唯一一个老师,学校很热情地分给她一个单间宿舍,推开破旧斑驳的木门,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鼻而来,整理那堆所谓的床板时,一只老鼠嗖地窜出,后来她的心脏出了问题大概就是这只老鼠惹的祸。蹲下身子费力拔掉屋内几丛杂生的野草时,她忍不住哭了。颓然倒在吱呀作响的破床上,泪眼朦胧中她看到屋顶竟有四五个窟窿无情地俯视着她。
阴霾笼罩的却因那个高大帅气说话的男孩的闯入而渐渐灿烂起来,他们在一起谈的最多的是曾经读过的书,他说他最喜欢读莎翁的剧作,元旦晚会上他披一床红毛毯当披风扮演罗密欧: 朱丽叶!我的爱,我的妻子,死神夺走了你的气息,但是没有带走你的美丽。你没被征服,你的唇还是一样的红润。亲爱的朱丽叶,这里,我就要在这里安息长眠,长眠在,这里,就让我们把生命的安排全盘搅乱。再看最后一眼,最后一次拥抱,跟死神定下永恒之约! 她听得有些入迷, 那谁扮演朱丽叶? 我同桌。 她很漂亮吧? 抬头直视着他的眼睛,她的话里明显带着酸味。 不很漂亮,倒是很有气质。 是吗? 她心里顿时惶惶的,有些空荡荡的落寞。
后来她终于知道了他和 朱丽叶 的,那个年代大同小异的恋情悲剧 有始无终的大学恋爱,毕业时来自不同城市的他和她都想回自己的老家照顾各自的父母,最终是孝心战胜了爱情。知道了这个索然寡味的老掉牙故事,她便没有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 的浪漫猜想:她原以为他们的爱会像那个凄美的那样留给世人无尽的遗憾,没想到会是如此的平淡无奇。
接下来他俩的爱情也就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了。深秋的早晨,空气里透出微微的寒意,红黄绿相间的叶子上落了薄薄一层浅霜,昨夜结就的蛛网在晨光熹微下闪闪烁烁,他和她手牵手晃晃悠悠在清新醉人的秋景中。小路旁落满了各色的秋叶,他一片片捡拾着好看的,三下两下做了一束漂亮别致的 叶 玫瑰,在暖暖的朝阳透过稀疏的枝叶一缕缕绚烂在她四溢的青春脸庞时,他单膝跪地,郑重地向她求婚,她羞羞地接住,感动地看着这束恐怕是这个世界求婚史上独一无二的 爱的信物 ,温暖甜蜜的感觉霎时传遍全身。
当叶玫瑰在冬日的寒冷干燥中渐渐酥成碎片时,当她看到别的女孩陶醉于昂贵火红的玫瑰浓香中时,当她半夜被出来找食的老鼠惊醒时,当她面对百分之百都过不了高考关的普通学校的普通学生时,烦躁忧郁焦虑化作狂风暴雨几乎吞噬了她。
不好的缘故吧,她得了红眼病,医学上被定为传染性极强的一种眼疾。他耐心地照顾着她:给她洗衣 甚至内衣内裤,给她到食堂买最贵的饭菜,给她整理乱糟糟的桌子床铺。他已把她当成自己的妻,给她滴眼药水时,她说离我远点,这病传染。他说不怕,要真传染上了,我们倒能 双兔傍地走 了!她扑哧笑了,红红的 兔眼 里淌出晶莹的东西。
在他的细心呵护下,她的病好得很快。日子依旧一天天过着,除了他对她的好,其他都没有什么改变,偶尔有城里来的昔日大学好友来找她玩,人家走了,她的心理就会不平衡:那么好的生活怎么我就不能拥有?那晚他约她到电影院看电影《青春之歌》,快入场时,他说等等我,一转身回来了,手里擎着两根冰棍,连说真便宜,一毛五两支,吃一支吧!她不要,他就执着地在她面前举着,她却执拗地不接,说我不爱吃冰棍!他说,也是,女孩子吃了怕肚子疼,不吃就不吃吧。其实她是想吃那种松软的雪糕的,那种小时候从没人买给她吃的糯甜的可以吸着吃的雪糕。她心里有一种失落,还有自卑。郁郁地坐在没几个人的偌大的影院,听着他咔嚓咔嚓咬冰的声音,她心里有一丝冷。那部被放了无数遍的老影片里传来含糊不清的声音,尤其可笑的是一到余永泽说话就像牛哞,几个人都在那儿大笑,她反而觉得,于是在扩音器里再次传来 牛哞 声时她终于忍无可忍地起身离开。
心情于是时好时坏,他的好似乎成了她飞向美好富足的城市生活的羁绊,她的脾气越来越不像话,他的忍耐却是至始至终。他说,他已经错过了一段美好的感情,不想再错过一次。
她却对这段处处充满温馨却又时时寒酸不已的感情动摇起来,她想在宽敞明亮的高楼上班,她想在专门的洗手间里洗衣如厕,她想穿上几百元一件的笔挺毛裙,而最想的是她要让从没进过城的父母过过城里人的生活。她再也不想在坑坑洼洼的教室里磕磕绊绊地踱着,她讨厌在井边打水洗衣在蛆虫满地的野外厕所蹲哪怕一秒钟,她的学生装总是让别人把她当成学生,她的父母一直鼓励她到城里找个对象
春天的梨花开了,就在她下决心离开他离开这个鬼地方跟着那个军官走的时候,梨花开得一片雪白,遒劲的老枝擎起无数的希望,白茫茫一眼望不到边。不知情的他兴奋地找到她说要用自行车带着她去看梨花,她支支吾吾说有点事,没空去,以后再去吧。他说,再过几天梨花就谢了,去了也没什么看头。要不等你办完事咱再去。
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失踪了。他和她都错过了花开的季节。后来她跟他解释说一直介意他的 罗密欧与朱丽叶 的过去,他看看她完完全全城里人的打扮,说,我知道。
借口再怎么美丽也是谎言,她知道。
错过了今年花开的季节,明年依然能看到花开的绚丽。错过了一生真挚的选择,以后都不会再有那些日子的温暖温馨和甜蜜。她懂得。
编辑评语
错过了一生真挚的选择,以后都不会再有那些日子的温暖温馨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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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讲爱,别谈情别讲爱,别谈情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都背负不同的责任前行,前方总是未知,明天一片迷茫,各自有着不同的欲求,就会产生希望和失落,你坚强坚定坚守,却一次次撞上铁板时,那坚持会否就是一个黑色? 也许困了累了真的该喝一瓶 红牛 ,坐下歇歇,在我们这特定的大时代,摇一摇,扫一扫,仿佛对面,其实陌生。先来问侯,再倒苦水也罢,吹嘘也罢。对方妇孺可,老翁亦无妨。倾听?过滤?都与我何干!不知不觉间,身子轻松,头脑清醒,不再恍惚,不亦乐乎?当然随时也必须有受者的觉悟。 有缘时,保留联络,就成固定节目,当成不见面的,更多的,仅此一次,也不留遗憾。 重要的是,不讲爱,不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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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
春天好做梦,老人们常说,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做的梦也如同播入地里的庄稼,易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可春天的梦有过去的。也有现实和未来的,过去的终不能实践,现实的已经跨过,只有期盼未来的梦在中实现。
春天是一年四季开始的季节,但这个季节的 清明 节气,让人往往在梦里把自己拉回过去的时光,在梦里和逝去的亲人团圆,也使自己穿越到青春年少的年代。我期盼每晚做这样的梦,在梦中和我已故的父母团聚,在哪个大山坳里跟着父亲犁地,跟着母亲打场,放牧我家的大青驴,高唱我的花儿曲。可这梦实现不了,留下的却是一腔,这个梦又在 清明 的日子在祭奠父母坟前的一团烟云里随风而飘去。
春天是冬天未了,天暖雪融的季节,这个季节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所以春天的梦总让人难以启齿。白天散步在湟水河栈道,看到河水中一对对的野鸭嬉戏,看到岸边即将绿芽的柳枝上成双的喜鹊,晚上便梦到了和情人的场景了,这个梦总让人有点脸红,想想不梦也罢。
春天是花开的季节,这个季节把花的艳丽绘入脑中,把花的馨香渗入脑中,所以梦中便是花开果硕的未来,我最喜欢做这样的梦,梦见湟水河两岸杏花、桃花、梨花,还有田地里羞涩细嫩的小麦花、山地间盛开的格桑花。这个梦在延续,不久在梦里将是累累的硕果和随风摇曳的麦穗。
春天的梦,好让人相思,思念那个多少年前的春天,那个春天和父亲赶驴播种,如今父亲不见,庄稼地也不见,我家的大青驴也不再见。
春天的梦,好让人心甜,总让人把生活中的渴望实践,即便不成真,也偷偷地心欢。
春天的梦,在花的世界里绘制,在梦醒时我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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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相聚合欢
花开一刻,也是种。
感怀身边的人,
不要轻易遗忘身边的他们,当你孤单的时候他(她)们都陪你左右,不曾离开。
我们手牵着手,不分彼此,只是想记住这一刻的感动。
时光总是稍纵即逝,不经意间你我都已老去。
一次次的邂逅,只为下一次的等待,有追求,依然执著,才不会被所抛弃。
断然的离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选择,抛开这一切的不满与不开心,即使是从零做起,我们也要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外面的风景很美,可是如果你只是一味的去做只坐井观天的青蛙,即使风景再美,他也不会属于你。
、、 、哪个更靠谱一些我也一点也看不清楚了。
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不确定的事情也很多。
我清楚的知道,这些都不是我的强项。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只能不清不楚的这样等待,也许结局会不理想。但是我知道生活还是一样得继续。
人活着该为什么?活着该认清很多事情。也许你还太过单纯,很多事情你无法做到十全十美。只希望这一切可以快点好起来
忙忙碌碌的生活我真的不确定未来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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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我与夜色,甚欢
秋日最深的时光,安静的夜里,碎碎的雨落着。暮秋的天,少有落雨,更多是薄雾半拢的天气,有阴霾或者有阳。
喜欢听雨,特别是落雨的夜,寂静且安然,惆怅有落寞,任何一种,都很好。
白日的光阴总觉得太过吵闹,不适合去做很多事,比如想一个人,写一阙词,哪怕只是沉默的思索,都不适合。
深夜的安静时光,那些抛去白日浮华的喧嚣里,那些退却繁华的平淡里,才是真真切切的属于自己的光阴。
这个时候,你可以去肆无忌惮的去想一个人,说一说想念,捻字为词,折笺为思。可以安静的看看月光,听听月光寄着睡的相思,风又带来了谁的悄悄话。
也能将那些难以诉诸笔尖的东西,默默的反复,更深人静的黑暗里,没人会知道。将压在心里深处的,悄悄的拨开了来一些。
细雨落在檐下,有些清晰了,留一盏暗黄的灯,倚歌一曲,折梦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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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累了,走不下去的人
那些一年,两年,十年,还在走不动的人,岁月一定把这些人伤得很深。
时光伤了一些人,也伤了我,只是因为,别人做到了我不敢做的事情,于是,我开始羡慕,羡慕那些比自己成功了的人,还有那些明明什么都没有,运气,背景挺好的人。
我伤了很多年,可是我很好,我还是走过来了。
在很多年后的释然,明明那些年,我们都过得很好的,怎么后来输了,原来走错了路,来不及回头。
我听见有人对我说,一定要努力,一定要赢 ,在别人的眼中,我肯定很优秀,可是我怕听见那些声音,我害怕输了之后别人的失望,但是那不重要,重要要的是有时候无法面对这样的目光。
明明知道自己输了,还以为自己可以赢。
后来,我怎么也不明白,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究竟干了些什么,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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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迁
初次到铜川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农村的对于呆久了的人来说既乏味有。连做梦都想着到父亲工作的地方去看一看,因为听父亲说过那是一座城市。当时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在我看来,城市怎么着也应该比农村要好得多吧!于是,在完成学业以后,就怀揣梦想,在1998年的时候跟随父亲居家搬到了铜川。
到铜川的第一个家是草工房院内临时搭建的一间茅草屋。知道这个地方的人都知道当时的环境,院子里面的环境脏乱差,遇到阴雨天,雨水横流。这与我想想的家差距很大,高楼大厦是在眼前,可没有一套是自己家的,未免觉得有些可怜。尽管生活如此艰难,但是受家庭条件的限制,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将就着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五六年。
直到2003年,草工房居民区要拆迁改造,由于我家当时还达不到分房的条件。所以,又一次面临着搬家的问题,这一次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根本就连茅草房都没得住了。父亲那段时间的情绪低落到了及点。每天就是找房子,因为拆迁,整个院子里的几十户人都要往外搬,所以周围的房子很快就让人租完了。父亲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了一间窑洞,由于这间窑洞背靠山体,遇到下大雨,就有人在门口喊: 屋里的人都出来,小心山体滑坡。
整天过着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也不是个办法。于是,经过父亲再三考之后,还是决定自己买个院子住比较实惠。后来到处托人打听,在青年路附近的半山上有一户人家要卖房子。父亲就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凑足了,还借了一点买下了那个院子。
铜川市是位于关中平原以北,又和陕北黄土高原南缘结合,是一个境内丘陵遍布,沟壑纵横,地质条件复杂的城市。所以,只要你住在山体附近,就免不了要遇到滑坡。这个院子和以前住的窑洞还不一样,院子的后面没有问题,是前面遇到下连阴雨就让人操心,还是老问题,滑坡。时间长了,整天修修补补的,又过了几年。虽然这几年过的也比较辛苦,但是比在草工房住的时候舒服多了。最起码自家的房子多,院子大,敞亮。院子里面的空地上还种了很多花,都是父亲喜欢的,每年当这些花开的时候都是父亲最高兴的时候,也是我们家最的时候!
父亲种的花是越来越多了,孩子们也和这花儿一样越长越大。各自都有了自己的事业。正当他们想给老父亲买一套楼房的时候,父亲却说他已经老了,再也搬不动家了。可是,当他有一天在电视上看到铜川新区的建设规模时,却再一次动心了,他要在新区买一套房子。家里人都以为父亲只是说说而已,但当他从新区看完房回来的高兴劲时就知道,事情已经定下来了。
现在回想起父亲当时的我都很激动。父亲说: 新区的环境确实好,空气又清新,楼房高有敞亮,马路宽而且干净整洁。两边的树木长得都比老城的要好,黑绿黑绿的。跟老城比那简直太让人满意了,特别是咱买的那房子就更别提有多好了,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里面有暖气,水电齐全,我还准备再按上太阳能。一年四季洗澡都不成问题。楼下的空地上有花有草,还有健身器材。想怎么锻炼都成 没想到我这糟老头子也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自从那新房子买了以后,我们一家是彻底的告别了再次搬家的苦恼,再也没有搬过家。现如今,我也已到了而立之年,总眼观看,铜川这些年的变化,似乎就在眼前,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上发展的很快。实实在在让人感觉到社会的发展是带动人的思想发展的最好基石。
铜川的很多老退休工人都在新区买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每天过上了无忧无的日子。父亲说: 现在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都是时代发展变迁带来的好处,现在,父亲和他的那些老伙计基本上都住进了新楼房,闲暇时除了一起下下棋聊聊天以外,关心最多的还是铜川的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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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懂你的人,最温暖
能量相同的人,会喜欢你,肯定你,珍惜你;能量低于你的人,会嫉妒你,攻击你,否定你;能量高于你的人,会理解你,包容你,成就你。
时间久了,我们只会愿意与那些能够让你精神愉悦的人在一起,因为思想上的魅力,和内涵的引力,远大于外表的肤浅和物质的虚华。
里,能够同行的人,比风景更重要;因为,很多时候,同行的人,本身就是风景。
张爱玲曾经说过: 一个真正的人,是那种在走弯路时,也不忘享受风景的人。 愿我们都是那个真正快乐的人,拥有最美的风景,最好的灵魂伴侣。与并行的一定是风景,虽然绚丽不同,但那依旧镶嵌着自己的身影,继续前行。
在这尘世间,皮囊的相爱从来就无法与灵魂的相爱相提并论。前者很容易,后者很难遇。无趣的灵魂渐行渐远,有趣的灵魂越走越近。人生所有的遇见,皆有意义,所有的相知,皆为温情,好的人生,静心从容。
每天用最美的姿态,遇见更好的自己。不需要刻意的去遇见谁和拥有谁,更不需要勉强的去留住谁,顺其自然,把最好的自己留给最温柔的人。
永远都不要跟别人解释你自己,懂你的人不言而喻,不懂你的人百口莫辩,做人无需人人理解,只求问心无愧历尽沧桑,方知平淡最真;看尽繁华,才知简单最美;人生无常,阅尽霜华,心安便是归处。
让自己在努力中变优秀,再大方的去拥有,所谓生活,就是有所为,有所爱,有所期待。
缘是两颗本不相知的心慢慢靠近,跨越时空的距离,只为一份心灵的感叹。相识是天意,相守是心意,无关违心的承诺而刻意坚持。时间是最好的检阅,留下的才是陪你一生风雨最重要的人。感恩遇见,感恩陪伴,无需誓言。
其实我们的生命缺的从来就不是一个伴侣,而是一个融洽的灵魂。所谓融洽的灵魂,不过是认知与条件相同的人。不仅有温度有温暖有温存,更有温情有温润有温柔。即懂你的言外之意,也心疼你的欲言又止。所以,懂你的人才最温暖。
懂,是通往心里的桥梁,引起共鸣。因为懂得,所以包容;因为懂得,所以心同。
懂得,让心与心没有距离,让生命彼此疼惜。懂得,是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通,最深刻的感动,亦是最贴合的灵魂相伴,最值得驻足的至美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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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读雨
窗外飘洒着绵绵的秋雨,树叶在摇晃中迎接着雨滴的爱抚。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世界显得很凄凉。望着窗外远处昏暗的街灯和灯光下摇曳的秋叶,感觉此时的秋雨该是的、无奈的,仿佛苍天在流泪。
然而秋雨又是温情而有内涵的。秋雨荡涤了几多纷扬的尘埃,湮没了几多都市的喧嚣,使躁动的和喧闹的马路展露出许多安宁和寂静。雨,是大自然造就的美丽精灵,又是时常造访土地的天使。她奉献、她无私、她多情,她也最易触动心灵深处,引起上的共鸣。 相思风雨中 ,只有在这样的天气中,才能激起人的一种眷恋,拥有一份牵挂和。
柔弱的秋雨轻轻的敲击着玻璃窗,我手里捧着一本集,翻看着一篇描写秋色的散文,思绪便进入秋的意境了。
秋在雨的洗礼中,抖落着季节的尘埃,抛撒着秋叶的飘摇,把一个成熟的日子描写的实实在在。茶香悠悠,雨声潇潇,仿佛沉浸在诗词歌赋的情景之中,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激动和柔情的浪漫,那秋雨营造的古风今韵就会随秋风入窗,融入诗境,感染着我也想即兴作文,借雨。
跳跃在秋雨的音符上,可以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做,让思想者平稳地坐下来,均匀的呼吸着,放松着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腱和细胞,看着秋色,听着秋雨,置身于秋天,体验着秋天的一种意境。此时应该忘掉自己的存在,把自己看作是天地间的草木,是一片小小的落叶,甚至是一粒小小的尘埃。在秋雨中抖动身躯,坐上秋风的索道,遨游到秋色之中,去感受季节的秋韵。
伴随着秋雨的飘逸,去听秋日里山峦弹奏的昂扬节拍。秋日的大山走过了夏季的旅程,增添了几分成熟的安逸,也载着秋日的收获一路高歌,一路嬉戏。秋天的风既清澈又浑厚,没有一点伪装和修饰。垂暮的秋林日渐苍老,更显现出秋日的老成。五彩的秋叶在全身心的跳着生命的舞蹈,伏在地上的枯叶也欢笑着聚集一起,歌唱着回归的感恩曲。这是大自然的纯情,是一种不需要点缀的洒脱与不用策划的秋的序曲。
秋日的雨丝牵着我的思绪放飞到想象的高度,俯视视野中的绚丽。秋日天宇的闲云像羊群、像江河,不断的聚散分离,却又总是那样默默无语。即使是雨天,那云也不是那样黑坳、浓重,而是淡淡地、悠悠地、悄悄地飘离着。就连天边如醉的晚霞似乎也留恋秋日的天空久久不肯离去。
透过缠绵的秋雨,去看五彩的秋叶和雨后映衬在秋林深处的落日。多彩的秋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伴靓着彩色的季节。经过了春日短暂的繁花似锦,见识了夏季火爆的急风骤雨,沉甸甸的秋日成熟了很多,处处透露着睿智的诗意。
在秋雨的和声中,在秋雨柔若无骨的抚摸下,在秋雨细针密线的浓情中,在秋雨精致美妙的渲染下,我愉悦,我沉思。绵绵的秋雨,让我回想起诸多的如烟往事,或深藏在心灵深处的磋砣岁月,或记忆深刻的喜怒哀乐,不觉就忘记了窗外灯红酒绿的引诱,忘记了争名夺利的纷争,忘记了勾心斗角的酸楚。继而沉溺于乐律悠扬的秋声里,陶醉在细雨飘然的秋思中。
喝酒喝心情,品酒品;秋夜听雨,听的是情致,是心境,品的是人生的喜悲和世事的沧桑。若身在静处,心却在闹处,即使能听见秋雨之声,也是无法品味出秋雨之韵的。听雨如同品诗赏画,身临其境,心融其境,才能品出秋雨那种沥沥、潇潇、凄凄、柔柔的情感。秋夜听雨,如临海无风,风平浪静又潮起潮落;如仙乐飘飘,回转柔肠;如流水鸣泉,带走了忧愁,留下的是无尽的。
秋雨之夜,站在窗前听雨,只想静静的听。说是听雨,不如说是在读雨。品读秋雨的内涵、品读秋雨的性情。秋雨冲刷着许多情感,又制造着许多情感。品读着飘落的秋雨,读出了许多思恋、读出了许多奥妙、也读懂了许多过去没有读懂的道理。我期待秋雨把双眼滋润得深邃明亮,把心灵冲刷得干干净净,让心境清澈如泉,心朗如天,把浑浊的世界看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
日子不停地在悄悄溜走,一天又一天,所有的人都一样,在生长、在衰亡的进程中行走。就像挡不住的四季、挡不住的秋天。生命如过眼的烟云,转瞬即逝。细细想来,让人生出几多感慨,让我们认真的去爱值得爱的一切,认真的去度过平静而充实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在平凡的时光里,尽情地让思想、情怀盛开在绿色的原野里,栖息在自由、洁净的空气中,唱出热烈而充实的歌。
读着秋雨,唤起了许多平日里无暇回忆也不愿去想的往事,当然往事中有许多快乐的,也有许多忧郁的伤感。而在这样一个让人伤感的季节,特别是在这样一个秋雨连绵的氛围中,更增添了心境的压抑,就不免想起那些忧愁、伤感的往事。也算是清点经历中的一些坎坷崎岖琐事吧,让他们伴随着秋雨流到不知方向、不知地点、也不知目标的远方。
秋雨过后,留给自己的一定是快乐、是清澈、是无忧无虑、是一片没有半点污痕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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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生命的色彩
我有一盆绿萝,平时都是放在办公桌上,哪怕偶尔拿出去晒晒太阳,也不会让它在阳光下暴晒。它的生命力很顽强,哪怕有时忘记给它添加水,没过几天它也会长出几片新鲜的叶子。
同事每次路过都会夸赞它茂盛的生命,给我们平静的增添了许多光彩。我一直以为,这么顽强的植物不论怎么折腾它都不会枯萎。
这个假期,将它从我谋生的城市,带回了老家,换过水后,就把它放在阳台上暴晒。
第一片叶子开始枯萎的时候,我习以为常的把那片叶子摘去了,想着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也没有刻意去理会。
直到有一天,原本浓绿的叶子,慢慢变得枯黄。父亲一再告诫我,人家的绿萝是放在屋子里面的,而你却把它放在阳光下面,它不枯萎才怪。
我急忙把它抱回我的卧室,查过资料以后才发现,绿萝是不能直接在阳光上面暴晒的。这不禁让我感慨,有时候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习惯,往往会变成一种伤害。
把所有枯黄的叶子摘下,它又重新变成了刚开始来到我身边的样子,没有几片叶子却给机盎然的感觉。
我不知道它能否度过这个难关,再一次绽放生命的活力,在某个突然的瞬间惊艳我的眼球。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依然相信,活着的生命必然会绽放出属于它自己的光芒,哪怕它只是一株卑微的植物。
我回来的第一天,房间里突然飞进一只蝴蝶,它扑动着小小的翅膀,沿着黑暗中的一片亮光,寻找它想要飞翔的方向。
看着它一次又一次的撞击门,我终究还是不忍心,给了它一次飞翔的机会。可是它偏偏就落在我的书桌上,丝毫没有想要飞离的念头,仿佛刚开始的所有举动,不过是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惧。
我再也没去理会,它的离开与否。直到第二天,我在床脚的角落,发现了它小小的躯体。整个身子完全铺开了,似乎想要在临死的那一瞬间,用生命全部的力量,以最的姿势离开人间。
我本想着把它夹在笔记本里,可是忽然想到,它短暂的一生,用尽所有的力气,也只为以最漂亮的姿势在人间走一回。我何必以自己的喜好,轻易抹杀了它的追求,我知道这人间再也没有一寸缝隙可以容纳它小小的身躯,再也看不到大自然的姹紫嫣红。
它不知道,可我知道。
于是我把它留给世界的最美丽的东西,放在阳台上的菜园里。我相信,在某一个瞬间,当它忽然睁开眼的时候,一定可以在五彩缤纷的大自然中,找到它心中的那一个春天。
大自然的因果,往往注定了我们不能以一种长久的姿态存活于这个世界,可依旧可以在短暂的时光里,以最舒服的姿态,看尽万物凋零,春秋轮替。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给了我多少时间,不管将来我遇到这样的困难和挫折,我都将以饱满的热情,去迎接世间的风风雨雨,用最朴素的态度,勇敢的走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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